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文渊街49号马市铺小区11号楼3单元6层1号的房屋

起拍价:¥23.1万元     评估价:¥33万元     标的物保证金:2.4万元
标的状态:
0
标的类型:
0
所在城市: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
处置法院: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开拍时间:
拍卖已结束
结束时间:
2024-01-30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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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参数
权证信息
  • 执行裁定书案号:无
  • 产权证:无
  • 土地性质:无
标的物详情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中载明的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该标的物负责的拍卖辅助机构是:四川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四、本院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上述机构完成: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及视频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封存样品等;

(三)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五、竞买人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该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未经专业机构鉴定,法院不承担拍品成分的确定及瑕疵保证责任。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将202412910:00202413010:00止(延时的除外)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7/08?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406.jLIlBY对下列标的物进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文渊街49马市铺小区11号楼3单元61号的房屋建筑面积:87.82㎡,不动产权证号:00745362

评估价:33,起拍价:23.1万元,保证金:2.4,增价幅度:0.2(以及其整倍数)

瑕疵说明:1、有查封有抵押2、物业等欠费情况以实际为准;3顶楼无电梯4拍卖成交后本院仅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过户裁定,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5、拍卖所示图片,仅供参考(请务必实地看样)。

本次拍卖不含室内家具家电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四川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安排。联系电话:400-995-9166(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开始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

本院短信通知到当事人公告发布时间及拍卖平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联系方式,现对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拍卖公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资料,供竞买人参考。

 标的物过户等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等登记相应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被执行人应承担税、费部分先由买受人垫付,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申请执行人、需委托他人参与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三日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122日前与本院联系。

该标的优先购买权人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价余款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充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5190002347713)。买受人转款时请备注本标的物执行案号:2023)川13025358号拍卖案款

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资料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四川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99591661389074922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817-2139981

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潆华中路二段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十六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竞买须知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12910:002024130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7/08?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406.jLIlBY)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文渊街49马市铺小区11号楼3单元61号的房屋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三日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首先必须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登记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了解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本院及四川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2024122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4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4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或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视频,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的瑕疵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价余款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充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5190002347713)。买受人转款时请备注本标的物执行案号:2023)川13025358号拍卖案款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等登记手续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买受人在相关部门自行了解,所涉及到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税、费部分先由买受人垫付,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向买受人支付垫付款项)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关于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相关事项,不在本院处理范围内。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成交价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应承担费用和税费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成交前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也由被执行人承担。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解决

十五、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法院监督电话:0817-2139981

咨询、看样电话:400-99591661389074922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潆华中路二段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十六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文渊街49马市铺小区11号楼3单元61号的房屋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3)川13025358

产权证号

00745362

登记时间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规划用途

住宅

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87.82

租赁/使用情况

本人使用

所在层/总楼层

6/6

户型

两室一卫两厅(现势)

权利限制情况

已查封有抵押

拍品介绍

拍卖对象现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文渊街49马市铺小区11号楼3单元61

特别提示:据四川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法院工作人员及现场调查了解到:

1. 土地使用期限:至2082年9月16日;出让、住宅用地。

2. 该标的水、电、气等欠费情况以实际为准;

3. 标的周边状况:区域内分布有餐饮、购物、银行、娱乐、医院、学校等,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公共配套完备,交通便利。

4.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9959166。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开始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

  特别说明:本公告中产权登记时间为本院查封时被执行人的产权登记时间,而不是该标的物的初始登记时间或建成(生产)时间。